无人机执照考试迎来重大改革!“考培分离”试点9月30日正式启动,行业格局或将面临全面洗牌

2025-09-30 阅读量: 215

2025年9月26日,民航东北地区管理局发布《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独立考试点试点方案》,宣布在黑龙江、吉林、辽宁三省开展中小型无人机操控员执照“考培分离”试点工作,将于9月30日正式启动申请,12月31日申请截止。每个省份将设立一个独立考试点。


此次改革将彻底改变传统“培训与考试绑定”的模式,为无人机行业健康发展注入新动力,也将为全国范围内推广“考培分离”模式提供重要参考。


一、三大突破点,重塑考试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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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无差别化是首要突破

独立考试点面向省内所有培训机构开放,不与任何特定培训单位绑定。无论机构规模大小,其学员均可平等报名考试,从根本上杜绝“自家培训、自家监考”的不公平现象。


申请门槛“松绑”与“严管”并举

与常规考点不同,试点单位无需具备培训资质,也不要求近12个月的培训考试量和通过率记录,这降低了考点设立的硬性门槛。


但方案同时明确规定,申请人必须“从未参与过任何形式的无人机操控员培训业务”,并需书面承诺未来不开展相关培训业务,从源头上切断“考培利益链”。


监督机制全面升级

通过审核的独立考试点有效期为两年,监管局将实施“季度检查+每次考试监控”的双重监督。考试数据、监控视频需妥善保存,确保考试过程全程可追溯。


二、行业影响深远,三方主体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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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机构:

对于培训机构而言这意味着他们可以将资源集中用于提升教学质量,无需再投入资源申请考点资质。行业竞争回归“教学实力”本质


无人机飞手:

无人机飞手将成为最大受益者。

他们不再需要绑定特定培训机构,可以自由选择性价比更高的培训与考试组合。考试过程的透明化和规范化也将提升执照的含金量,为职业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支撑。


监管部门:

将从“既管培训又管考试”的双重压力中解放出来,更加专注于考试过程的监督与管理。这种专业化分工将提高监管效率,为后续全国范围内推广“考培分离”模式积累宝贵经验。


三、申请门槛明确,五类条件筛选合格主体

不是所有机构都能申请成为独立考试点,民航东北管理局明确了五大申请人条件申请主体必须是: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高等院校或者取得省级人民政府同意的地方企业;

2.具备民航相关专业背景和从业经验;

3.具有开展执照考试所需的软硬件设施条件和专职人员、符合要求的考试用无人机和飞控系统;

4.从未参与过任何形式的无人机操控员培训业务,并承诺一旦参与试点工作,未来不再以任何形式开展无人机操控员培训业务;

5.有近三年的财务审计记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无违法、失信、重大经济纠纷、不良借贷等记录。


四、五步流程,明确时间节点

1.提交材料

独立考试点申请人在考试点建设前,应向所在地监管局飞行标准处提交以下材料:


1.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独立考试点申请审批表(附件);

2. 申请单位简介,包括单位名称、法人代表、组织架构、人员配置和培训等方面的情况,以及考试点建设必要性说明;

3.  考试点建设方案;

4. 不以任何形式开展无人机操控员培训的书面承诺(附公章);

5. 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其申请的证明文件(如适用)。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在独立考试点试点工作启动之日后3个自然月内完成试点申请,逾期不再接受独立考试点的申请。


2.初审评估(10个工作日内)

监管局在收到申请材料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初审、建设方案的初始评估,并将评估意见报送管理局飞行标准处复核。


3.最终评估

由民航东北地区管理局通用航空和低空经济领导小组组织完成最终评估。


4.考点建设

申请单位得到东北地区管理局的评估批准后,方可按照批准的方案及要求开展考试点建设工作。


5.验收启用

考试点建设完成后,由民航局会同东北地区管理局、考试点所在地监管局组织对考试点的软硬件环境、设施设备配置、运行管理手册中要求的管理制度、人员配备等进行评估,经局方评估合格的考试点方可投入使用。


管理局飞行标准处负责协调民航局飞行标准司、信息中心在UOM上开放考试点,可开放的独立考试点载明有效期为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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